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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蒙混式上市, 说不!

尽管科创板对于上市公司业绩要求相对宽松,但问题公司要想蒙混上市,机会却是渺茫。根据上交所官网显示,在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信息的164家公司中(截止今年10月12日),被终止的有12家。

尽管科创板对于上市公司业绩要求相对宽松,但问题公司要想蒙混上市,机会却是渺茫。根据上交所官网显示,在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信息的164家公司中(截止今年10月12日),被终止的有12家。这些被终止的公司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呢?

以恒安嘉新、国科环保和泰坦科技等三家公司为例,看看其中的原因。

恒安嘉新是首个科创板注册被否的案例。证监会认为,恒安嘉新存在的问题,与《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53号)第二章的相关规定不符。第二章主要对发行条件作出规定,要求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而国科环保同样涉及到了相关财务问题。科创板上市委审议认为:发行人关联交易占比较高,业务开展对关联方存在较大依赖,无法说明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重大专项承研业务模式非市场化取得,收入来源于拨付经费,发行人不符合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的要求;同时发行人首次申报时未能充分披露重大专项承研业务模式,对关联方的披露存在遗漏,未充分披露投资者对发行人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须的信息。2019年3月在北交所挂牌与本次申报财务数据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短时间内财务数据存在重大调整,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存在995.91万元的差异,反映发行人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情形。


至于泰坦科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认为:发行人未能准确披露业务模式和业务实质,未能准确披露其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和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况,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不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第三十四条及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等规定。


从恒安嘉新、国科环保和泰坦科技等三家公司上会被否的结论来看,主要涉及财务问题及“科创”的真实属性问题。从监管角度,从一开始就杜绝这两类问题公司的上市,有助于净化科创板市场,并对于拟在科创板上市的公司具有警示作用。


从拟上市公司角度,要想在科创板审核中蒙混过关,机会几乎不存在。特别是对于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是否达到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是否符合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要求,以及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内容是否充分、一致、可理解,具有内在逻辑性等等问题,拟上市公司需要自己掂量一下——如果在经营中确实存在重大瑕疵,甚至为了上市进行造假行为,反而会被实时曝光,其结果对于公司股东、员工、客户、用户都会带来多米诺式的负面效应。

所以,建议拟上市公司的管理者、控制人,还是应该将注意力聚焦在健康经营上,至于以暴富欲望,则需要做到克制,否则会有适得其反的结果。

对蒙混式上市, 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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